创新技法与TRIZ理论的区别
1.定义和来源
创新技法是指创造学家收集大量成功的创造和创新的实例后,研究其获得成功的思路和过程,经过归纳、分析、总结,找出规律和方法以供人们学习、借鉴和仿效。而TRIZ理论(Theory
of
Inventive
Problem
Solving),起源于前苏联,是由发明家阿利赫舒列尔(Genrich
S.Altshuller)在1946年创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科学的方法和法则,帮助人们迅速实现新的发明创造或解决技术难题。
2.思路和过程
创新技法主要是通过启发人的创造性思维,直接产生创新成果,能够提高人们的创造力和创造成果的实现率。而TRIZ理论则提供了一套系统的工具和方法,通过了解和掌握创新和发明的进化规律,可以准确把握和选择创新和发明的方向,有效克服人们的思维惯性,为人们的任何创新和发明活动提供庞大的知识库,从而结束创新活动没有可学习的方法和程序的历史。
3.分类和特点
创新技法的分类多样,包括提出问题的方法、解决问题的方法、程式化的方法等。TRIZ理论的特点和优势在于它能够帮助我们系统的分析问题情境,快速发现问题本质或者矛盾,它能够准确确定问题探索方向,不会错过各种可能,而且它能够帮助我们突破思维障碍,打破思维定势,以新的视觉分析问题,进行逻辑性和非逻辑性的系统思维,还能根据技术进化规律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帮助我们开发富有竞争力的新产品。
4.应用场景
创新技法广泛应用于各种创新活动中,可以帮助人们提高创新能力。而TRIZ理论则更多地应用于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特别是在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总的来说,创新技法和TRIZ理论都是为了帮助人们进行创新活动而产生的工具和方法,但它们的侧重点和应用场景有所不同。创新技法更偏重于启发创造性思维和直接产生创新成果,而TRIZ理论则提供了一套科学的工具和方法,能够帮助人们系统地分析问题、突破思维障碍、快速发现问题本质或矛盾,并预测未来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