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体制创新实践
创新国资监管体制是新时期国有企业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化解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实现自身经营效益提升和顺利推进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国资监管体制的创新能够有效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并能显著增强国资活力以及市场影响力。此外,创新国资监管体制也是决定国企改革成败的中心环节,其目的是处理国有经济体制中政资、政企不分以及出资不到位等顽固问题。
在创新国资监管体制的实践中,国有企业需要立足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竞争,从而提高企业经营性收入。同时,对多而散的地方国企进行整合,扩大国企规模,提升其综合实力,进而做大做强国企。此外,国企薪酬改革就应主动适应当前市场化道路,逐步建立市场化激励约束制度,健全考评机制,深化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
创新国资监管体制的实践已经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效。例如,2003—2022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从8.3万亿元增长到81万亿元,利润总额从0.3万亿元增长到2.6万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从每人38.2万元增长到每人76.3万元,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的国资监管系统企业从2003年的6家增加到2022年的86家。这些数据表明,创新国资监管体制对于提高国有企业
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尽管国资监管体制创新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改革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包括盈利能力有待提升、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国资监管权责不清等。因此,国有企业在创新国资监管体制的过程中,需要结合自身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以解决这些共性问题。同时,地方政府也需要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推进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划清国企在所承担的政策性问题与其主动盈利问题的界限,从而尽最大可能规避预算软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