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体制的完善
国资监管体制的完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改革和调整。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总结的主要内容: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国资监管体制经历了从管企业到管资本的转变。这一转变的核心要义是出资人对所出资的资本负责,主要关注国有资本的布局、运营和收益。201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了“一个转变、两个清单、三个归位”,其中的一个转变就是以管资本为主。此后,随着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国资监管的具体路劲变得更加明晰。
在反腐倡廉的背景下,国资监管工作需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同时,国资监管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形成国资监管与企业发展之间的良性互促,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的制度保证。
国资委承担着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为此,国资委建立了和完善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了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总体实力不断增强,活力、竞争力不断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仍有许多体制、机制、结构和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解决。例如,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还需要深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经营机制与现代市场经济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还没有完全分离,离退休人员管理、厂办大集体等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
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其职能定位是明确的,但在未来的改革中仍需要划清权力和责任的界限,真正建立出资人监管的权利和责任清单,健全监管制度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国资监管体制的完善过程中,加强党的建设是特色之一。国资委的新设三大监督局,与监事会形成一前一后监管闭环和互相配合的关系,实现了“监事会发现问题,监督局解决问题”。这反映了国资委“管经营”的机制在弱化,“管资本”机制得到强化,国资委正在向监管者角色靠拢。
综上所述,国资监管体制的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多个层面进行深入改革和调整。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搞活国有企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