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对手足口病的报销政策
新农合对手足口病的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手足口病是一种法定传染病,需要到专门的传染病医院进行系统治疗。新农合将对手足口病的医药费用进行报销,包括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丙种球蛋白药品费用。此外,对于被当地政府确定为手足口病重症患者集中收治的医疗机构,均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对待。
新农合对手足口病的报销比例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确定,二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报销50%,三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报销40%。另外,从2010年5月20日起,各地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品种,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药品范围,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高10个百分点。
在某些情况下,新农合对手足口病的报销可能会有一些限制。例如,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费用通常不会得到报销。
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除了新农合的报销外,民政局还会有补贴。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医院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综上所述,新农合对手足口病的报销政策旨在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治疗。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报销政策,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卫生部门或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