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效果评估体系的过程中,可以借鉴一些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例如,韩城市司法局在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时,提出了“一二三四五”工作机制,即围绕一个目标,紧扣两个问题,遵循三个标准,畅通四个环节,实现五个反馈,从而打造一套闭环式执法培训需求动态回馈机制([1](http://sft.shaanxi.gov.cn/cfxz/bgs/54948.htm))。
此外,嘉善县聚焦行政执法评估标准化和专业化建设,突出制度建设、体制机制、执法力量、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五大指标体系,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评估试点工作。其中,突出“执法力量”指标体系,细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等4项指标,分类强化执法部门队伍建设([2](https://www.jiaxing.gov.cn/art/2020/9/28/art_1555152_58716003.html))。
赤峰市司法局也积极探索构建行政执法评估指标体系,以交通运输系统为试点,对赤峰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效果和行政执法现状进行全面评估。他们从主体认定、证据收集、文书制作、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办理时限、案卷归档等方面对行政执法全过程、各阶段进行评估,并通过在线法律知识测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进行评估([3](http://www.nmgfzb.cn/xpaper/news/529/8795/303291.shtml))。
在构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效果评估体系时,可以参考这些实践经验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地区、本部门的评估指标体系。同时,在评估过程中要注意评估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