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所提供的搜索结果,我们可以看到有关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一些案例和建议。首先,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改进和优化。以下是一些值得注意的方面:
1.机构建设和机制建设协同发展:国有企业董事会试点机构建设方面进展较快,但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因此,下一步改革应以机制建设为关键,推动机构建设和机制建设协同前进。
2.董事会的权力落实:随着部分国企董事会班子不断完善、能力不断提升,国资管理部门可以对这些企业逐步减少行政管理,落实董事会的权力。具体而言,可以依照公司法落实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层的权力、决定公司经理层薪酬的权力,并分类放松对公司主业的限制。
3.完善董事的追责和免责机制:国资管理部门可以多种方式追究失职董事的责任,包括依据《公司法》赋予股东追究董事责任的权力、根据国有企业的特点制定更加详细的规定,明确国有企业董事应尽义务,以及通过考核免除失职董事的职务等。同时,为了鼓励董事采取积极进取的心态应对市场挑战和开展创新,还应建立董事免责机制。
4.完善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企业董事会对重大事项应遵循“集体决策、个人担责”的机制,避免出现“一把手”决策或者无人担责的现象。为此,需要从管理“一把手”向参与董事会建设转变、合理安排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分工,并严格执行规定的议事程序。
5.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董事会考核办法,加强对董事的培训和考核,提升集体决策能力。
综上所述,在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过程中,需要关注机构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协同发展,落实董事会的权力,完善董事的追责和免责机制,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并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这些案例和建议可以为企业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