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国资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
2.推动国有企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和运行质量。
3.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深入推进,目前全国省一级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
4.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国有资产的行政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营运职能分开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
5.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将推动中央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完善和保障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作为国资国企践行推动国家治理能力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手段。
根据相关报道,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全国所有的省级单位都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组织体系,同时还有230个地市以及100多个县单独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国资委和各地国资监管机构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共制定发布了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财务监督等16个规章、40余件规范性文件和1000多件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14]())]。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对于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实施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各地国资委也先后对所出资企业实施了业绩考核,并积极探索考核激励方法。此外,国资委还发布了《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逐步理顺和规范了国资委系统内的指导监督关系[[14]())]。
尽管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还面临不少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下一步,国资委将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和结构调整,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