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猛龙和勇士总决赛第二场的比赛中,我个人认为确实出现了有失偏颇的判罚。有很多球迷总结猛龙和勇士的罚球,说猛龙获得罚球的次数是多于勇士的,猛龙和勇士的打球方式不同,获得更多的罚球是理所应当。如果您看了直播,在第二节和第三节,能只管感受到裁判的偏颇。在猛龙的主场,除了拥有球迷,猛龙没有其他什么主场优势。
今天早上,联盟出示了昨天比赛最后两分钟的裁判报告,报告显示昨天最后两分钟有四次误判,其中三次对猛龙有利,一次对勇士有利。
最后1分8秒,考辛斯对伦纳德的犯规属于轻微碰撞,裁判应该不吹;剩余44.5秒,西亚卡姆走步漏吹;剩余36.8秒,伦纳德走步未吹;最后时刻,库里走步未吹,这次漏判,让伊戈达拉投进致命三分。
个人回看了这段录像,裁判报告基本准确,并没有刻意的去隐瞒某些犯规,只是不巧的是,猛龙所有的漏判都没有转化成得分,而勇士的一次漏判,转化成了伊戈达拉的三分。
从我个人来说,最后两分钟裁判报告没有问题,也并没有题主所说的裁判报告造假。但是最后两分钟裁判报告并不代表全场的执法倾斜度,我看了全场的比赛直播,裁判对于猛龙的吹罚比较苛刻。以上算是我的观点和解析吧!虽不全面却是自己的理解,如果您有自己的理解欢迎留言交流,也欢迎关注我,我会每天推送自己的原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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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首节库里、格林都是两犯下场。本场比赛火箭队是有备而来的,因为杜兰特的受伤,球队预测,赛前的大打节扣!而水花兄弟是勇士队的发起点,但是更多的是终结点!
而杜兰特的不在场,场上最有力的攻击点就是库里。火箭队的战术就是限制库里,从防守上,压迫他,不让他轻易得分。在进攻上利用错位的优势,系列赛见得最多就是哈登对位库里。
利用哈登的优势。来针对库里的防守短板!所以火箭队的打法是有计划针对实施的。
首先我认为这个在NBA来说是很正常的,猛龙又是主场作战,除了有球迷的支持外裁判的判罚尺度肯定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偏向猛龙。看了这么多年的NBA也是见怪不怪了,但是纵观全场比赛其实裁判的判罚还是比较公平的也只有几处漏判!
就在今日,联盟官方也公布了总决赛G2的裁判报告。裁判报告显示,在比赛的最后两分钟一共出现了4次错漏判。这4次错漏判中,有三次对勇士不利,一次对猛龙队不利。
第一次误判出现在距离比赛结束还剩68秒时。猛龙队莱昂纳德持球突破考辛斯的防守,在他上篮的一瞬间,考辛斯伸手拍掉了球,裁判判罚考辛斯打手犯规。但裁判报告认为,考辛斯没有打手,而是准确地切掉了球,属于裁判的错判。
第二次出现在距离比赛结束还剩44.5秒时,西亚卡姆在传球前移动了轴心脚,应该是一次走步违例,而当值裁判现场没有发现,这是一次通过增强视频发现的漏判。
第三次出现在距离比赛结束还剩36.8秒时,这次也是通过增强视频发现的走步。卡哇伊接球后开始运球前,已经走步了,裁判没有发现。
谢邀。
NBA的最后两分钟裁判报告,对于最后两分钟的所有判罚,包括一些有身体接触的瞬间都做了非常细致的分析,比如库克投中距离时丹尼·格林的动作如何以及考辛斯伦纳德篮下卡位的身体接触情况怎样等等,算得上细致严谨。
而总决赛G2的这份裁判报告,大致的意思就是大部分吹罚是没有问题的,有问题的只有三个漏判,和一次错判。
第一个漏判是比赛还剩45秒的时候,西亚卡姆在接到传球后抬起了他的中轴脚。
其实就是西亚卡姆在多人合围之下,一下子没能稳住自己的脚步,在转动脚步的时候乱了节奏,既出现了偷步的现象,也没能把抬起中轴脚和立马出手两者连贯起来做流畅。
这个是应该要被吹罚的。
第二个漏判是在比赛还剩36.8秒的时候,伦纳德在运球之前抬起了他的中轴脚。
这个是伦纳德接球之后,在晃动试图启动运球之前,左脚轻微的移动了一小步,然后才开始运球启动。
这个我觉的应该判,一般偷步不判是因为在行进过程中,为了不影响比赛观赏性,所以放球员一马,而伦纳德的这个,并不是行进过程中,而是启动之前,是扎扎实实的偷步行为。
首先我要说下G2并没有出现多次有利猛龙的判罚,对于总决赛这样级别的赛式,拼抢激烈那是正常不过的,我认为G2的尺度恰到好处。
今日裁判报告出来,也说明了所有判罚情况。首先对于库里,西卡,伦纳德的最后两分钟出现的失误作出了解释:有走步嫌疑,但是用肉眼难以分辩,所以并不算误判!!
而反倒重点说明了下关于伦纳德
罚球的问题,在比赛还剩1分08秒,考辛斯对伦纳德切球犯规,库里也因此对裁判不满而吹技术犯规,这次判罚确实是误判。
在慢镜头回放可以看到考辛斯的切球是很干净的,除此之外其余判罚都没有大问题。
误判会有,但整体而言比赛都保持了公平公正的,也只有适当的放宽吹罚,总决赛才会更加激烈。
勇士和猛龙第二场最后两分钟的裁判报告中,一共出现了4次错判、漏判的情况。
比赛还剩下1分8秒的时候,莱昂纳德持球突破,考辛斯在防守的时候被吹犯规,裁判报告显示,这是一次错判,而当考辛斯被吹犯规之后,库里还被吹罚了一次技术犯规。
第二次错漏判出现在距离比赛结束还有44.5秒,西亚卡姆在传球前移动了轴心脚,属于走步违例。这是一次通过视频发现的漏判。
第三次错漏判出现在距离比赛结束还有36.8秒,同样是一次通过增强视频发现的走步。伦纳德在开始运球前,已经走步了,裁判没有发现。
最后一次错漏判出现在距离比赛结束还有15.3秒,增强视频发现,库里在接球后被猛龙球员包夹,这时候他的轴心脚移动,应该是一次走步违例。当时猛龙落后两分,如果获得球权,比赛结果或许会因此不同。
其实裁判报告只是一页废纸而已,无论对谁有利都不会有任何改变。由于一些错判误判会影响到比赛结果,所以每次裁判报告的出炉都给媒体和球迷无限的放大,然后推测裁判的业务水平,推测一些阴谋论。
但我们要清楚知道,即使裁判经验丰富,但毕竟他们也是正常人类,篮球运动有10名球员在场上进行高速移动,而且还有那么多身体接触,除非是机器人了,不然绝对会有一些漏判误判的,这都是可以理解的。
裁判出现偏颇也是正常现象,这并不是说他们有预谋的。由于主场球迷呐喊声和助威声的影响,裁判们都会不知觉地多多少少会偏倚主队,正是很正常的,所以所有运动比赛都会有主客场。
我觉得只要裁判没有原则性明显漏判和误判都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在比赛最后的两分钟是可以通过现场回看来确定球权所属。一些误判会得以改正,可以带来更公平的比赛。
裁判报告看一下就可以了,别太执着。
我看过G3和G4比赛,实事求是的说,哨声是偏向勇士的,一般勇士的犯规能不吹的就不吹,能轻吹的就轻吹,反之猛龙的犯规抓的比较严格。但是猛龙的球员,没有因此影响到情绪,无论场上发生什么都很淡定,这是赢球的关键。
首先要说明一点,这并不是裁判报告。NBA的裁判报告只针对分差在5分或以内的最后两分钟出具官方裁判报告。题主这里提到的是NBA裁判协会在其官方推特上对三名当值裁判的点评。
在NBA的裁判协会官方推特上,提到了本场比赛的四处明显错漏判,其中的三次勇士受益。具体为以下四处:
第一节比赛最后1分12秒,库里持球和队友打挡拆,随后库里命中三分。裁判协会官方推特指出,库里在投篮前已经翻腕,应该判罚走步,但裁判漏掉了这次判罚。
第二节比赛还剩7分30秒时,考辛斯内线强攻,伊巴卡送上大帽。但实际上这球在伊巴卡封盖之前已经碰到篮板,而根据NBA规定,球在碰到篮板之后有机会得分的情况下,防守方不能碰球。此球应该判罚伊巴卡干扰,勇士得2分。
第二节比赛还剩6分28秒时,猛龙队打出快攻,伦纳德持球中路突破,格林制造伦纳德进攻犯规。但慢镜头显示,格林在和伦纳德发生身体接触时,他的左脚踩到了合理冲撞区的线,所以这应该是属于格林阻挡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