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兰比尔 里克马洪 丹尼斯罗德曼 约翰萨利 伊塞亚托马斯 乔杜马斯 维尼约翰逊 格兰特希尔 阿德里安丹特利 马克阿奎尔 拉希德华莱士 阿兰休斯敦
在昨天进行的一场NBA常规赛中,活塞坐镇主场以125-114击败詹姆斯领衔的骑士。尽管新近加盟的格里芬并没有上场,但是这笔交易,让这支老牌劲旅曝光度猛增。
翻阅历史,活塞队曾在1989年、1990年和2004年三度问鼎总冠军,底蕴深厚,自然对于明星球员的产出一定是数不胜数。那么,他们的历史最佳阵容都有谁呢?
以赛亚-托马斯在1981年首轮第二顺位被活塞队选中,绰号“小刺客”的他,职业生涯场均可以贡献19.2分9.3次助攻,最重要的是,作为“坏小子军团”的老大,他曾多次率领球队击败“篮球之神”乔丹领衔的芝加哥公牛队,并两夺总冠军。尽管活塞队的打法被多次诟病,且因为乔丹的阻挠,小刺客还失去了进军1992年梦一队的资格,但这并不能否定他在NBA的丰功伟绩。
对于首发分卫这块儿,说实话我也犹豫了一阵,但是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巅峰期数据更加出色的戴夫-宾。他在1966年首轮第二顺位被活塞选中,在新秀赛季他便有场均20+4+4的表现,巅峰期场均得分更是暴涨至27分。尽管他职业生涯后期转会华盛顿子弹队,但他仍然在活塞砍下了15235分,是一名相当出色的得分手。
对于希尔,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他在1994年首轮第三顺位被活塞选中,刚一进联盟便被视作乔丹接班人。他优雅的球风,配合着劲爆的身体素质吸引了一大批球迷。他在活塞效力期间,场均可以贡献21.6分。他把职业生涯最好的时光都奉献给了活塞,在转投魔术后,他便遭遇了职业生涯中最严重的伤病,随后再也不复当年之勇。
05马刺总决赛对阵活塞,题主换成89年活塞就有意思了,坏小子军团离我们太久远了,恐怕我还不够老,都没见识见识有多狠,但马刺队中上将是经历过的,而且04活塞夺冠阵容延续到05年只强不弱,毕竟跟今年猛龙只磨合半年差不多。个人感觉05马刺胜,毕竟有超巨呀。96公牛对01湖人,公牛还是稍强,毕竟一直模仿神的科比有可能被二对一防死,奥尼尔在内线和马龙对大虫也强不了多少,可湖人没人能终结神。最终马刺对公牛,可惜上将老了,都有一个超巨,马刺依然解决不了神,公牛的防守解决得了GDP。96公牛无敌呀
有
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大前锋,绰号“大虫”(The Worm)。
1986年NBA选秀,底特律活塞队经过对罗德曼充分的观察在第二轮总第27顺位选中了罗德曼,身穿10号球衣。
1989-90赛季的罗德曼赛季所抓得篮板在兰比尔之后列全队第二,罗德曼帮助活塞队连续第二年淘汰了年轻的芝加哥公牛并最终夺得了活塞队史第二座总冠军并卫冕成功.
一、罗德曼不是直接加盟的公牛,先在马刺呆了一个赛季。
二、罗德曼并非活塞的核心球员,也不是活塞的代表。加盟公牛对球迷伤害很小。
三、罗德曼离开活塞,是球队需要重建,原班人马解散所导致的。并非主动离开。
未来,新的球迷会忘记杜兰特拿过几个戒指,但一定不会忘记,这个人在自己最巅峰的时候加入了自己的对手。这个时代,所有人都在挣扎求生,你杜兰特凭什么选择容易的道路?没错,我们嫉妒你、道德绑架你,但是,欲戴其冠,必承其重。杜兰特已经没有资格被称为运动员了,他不过是个运动表演家罢了。
问这个问题的是不是脑残?罗德曼去公牛是他自己选的吗?罗德曼因工资性格问题被活塞高层交易给马刺,然后又因为跟马刺的管理层不合被交易给公牛,他在此期间一直都是非自由人状态,说白了去哪里,他说了不算,都是球队把他给卖了,骂他干球?
喷子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喷点,什么投敌什么骨气,那是个商业联盟,熙熙往往皆为利来,给观众奉献精彩的比赛就是他们最本质的工作,投什么敌?不都是那些被打趴了被蹂躏了的弱者自欺欺人之谈?
如果非要给我掰扯骨气,那咱们来聊聊日本,曾经的侵略者,老祖宗们是多么痛恨?可现在满大街的日本车,满大街的日本货,还有满机场去日本的中国游客,这些都是汉奸,帮日本人赚钱,全他妈该死。
你们那些喊投敌的,先把你自己的民族大义整明白了再来彰显你的骨气,事实上你有个求的骨气?不过是社会上一混吃等死的普通人,混的凄惨了,跑网上来当皇帝,来指点江山激昂文字,只能让人看到你们的可悲,可笑之至。
没有任何诋毁或是贬损任何球员的意思,但大家谈到“投敌”的时候想到的都是雷·阿伦以及凯文·杜兰特,他们离开了自己原本效力的球队(凯尔特人和雷霆),最后加盟了曾经击败自己的球队(热火和勇士),并帮助新东家击败了老东家,因此在一些讲究“忠诚”的球迷心中,他们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容忍的。但罗德曼和他们有本质上的不同。
在当时,罗德曼是没有选择的,但是这两位球员有选择。杜兰特和阿伦是自由转会,但是罗德曼是其他情况。他在和活塞的合同准备到期之后,双方都有意续约继续合作下去,但是罗德曼需要的薪水,活塞不想给,最后直接将其交易到了马刺。在马刺,桀骜不驯的罗德曼又无法融入球队当中,于是短暂在圣安东尼奥停留后又一次被交易,而他的下一站,就是芝加哥。
从事情的顺序当中我们可以意识到两点,首先第一个,罗德曼在为公牛效力之前,还有马刺这个“中转站”,他并不是直接从活塞转会到公牛的。而另外一点,就是他离队都是通过交易的形式,他并没有过多的选择,不是提出希望交易至某队或是自有签约,至于会被送到公牛,送到这个曾经自己的宿敌阵中,也只能说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