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张伟丽比赛中打死对手是不犯法的。因为这种比赛难免出现意外,只要是在比赛中不违犯比赛规定、规则,这种情况下无意打死了对手就不能说犯法。如果在比赛中故意违犯比赛规则、规定打死了对手,这种情况就应该另当别论了。我觉得就应该是犯法。因为你有杀人的故意。
个人认为如果拳击比赛击裆导致对手死亡,应该当按杀人罪论处,先别急着喷我,听我慢慢道来。
拳击比赛是很难击打到裆部的,一般人出拳往下打的概率很小,击腹拳也打不到裆部,除非是武大郎跟西门庆打。击裆至对手死亡!这得多大的力量攻击对手裆部,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是故意的,故意致人死亡不是杀人是什么?
至于自由搏击比赛,因为起腿的原因,误中裆部在所难免,而且运动员都带有护裆,还没有因为击裆而死亡的案例,我印象中最严重的击裆,就是王伟豪对战泰拳手的比赛,王伟豪一个转身后蹬腿正中泰拳手裆部,当时泰拳手就疼的地上打滚,比赛无法进行,事后看到护裆都碎了!如果没带护裆的话,这一脚可以直接让泰拳手改行当泰国人妖。
谢邀,拳击是一种高风的竞技运动,有着很高的受伤风险。如果被击裆这种情况而受伤的,只会出现在职业拳击赛上,而业余比赛拳手都要佩带护具。
如果是合法拳击比赛,拳手在遵守规则的情况下无意中击裆导致对手死亡,不会处以刑罚。
但如果拳手故意犯规,有意击打对方裆部而致死,则涉嫌故意份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总之,是否违法犯罪,要看拳击比赛是否含法,以及拳手是否具有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的目的。这可以从其是否遵守比赛规则,以及违反规则的严重程度等方面来断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管制。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或十年以上***,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首先明确一点,拳击的规则里面是明确要求不能击打腹部以下部位的,裆部更是重中之重,一般在擂台上的比赛中拳手都会佩戴护裆来保护自己,所以一般来说不是刻意的击打对手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在中国目前的主流搏击有散打 拳击 自由搏击 和综合格斗,这其中拳击是比较特殊的,他只能用拳头👊来决定比赛的胜负,而其他的拳种都可以拳腿并用。拳击因为只能用拳头来击打对手,所以其实相比而言安全性更高一些。
搏击比赛中出现拳手受伤的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但是拳击如果说出现击打裆部的情况一般会发生在面对面的击腹过程中由于落点偏离导致击打到了裆部,上面也说了,一般有护裆不会有太大问题,护裆的材质有硬塑料或者金属材料制造而成,抵御拳头的力度是足够的。在目前的比赛中尚未出现过击打裆部致人死亡的情况发生,但是我们可以参考一下我国散打选手上官鹏飞的死亡事件,失手***的崔飞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毕竟这是正规赛事的意外情况,并非故意伤害。
当然如果你参与的比赛是野拳,也就是没有向主管部门批报的地下黑拳出现失手致人死亡也可能会负法律责任的,同样即使是正规赛事中出现蓄意击打对方致人死亡的话也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甚至施以***也是有可能的。
擂台有危险,打拳需谨慎,更警惕那些参加地下黑拳的朋友谨慎为之。
这是我的回答,认可请点赞,喜欢请关注,我是秀才,愿与您一起畅聊体育世界!
一般来说,拳击的常规动作不可能击打到对手的裆部,即使在情急之中达到对手不可击打区域(拳击主要是后脑和小腹腰部以下),也只是判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永久禁赛(这大概就是最严重的处罚了)。拳击比赛是一项高风险运动,对人体会造成损伤,没有经过特殊训练者,极易受伤(业余比赛,都采用加厚的拳套、护齿,自由搏击还有护裆)。
拳击运动本来就是对抗性很强的运动,对抗也是自愿的原则,更何况拳击运动需要的是人有足够的力量,躲闪技术和抗击打能力于一身,对抗受伤在所难免,所以在训练或者对抗中最好选择于自身差不多的选手,而不是技能悬殊太大的人对抗,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伤害
感谢邀请,以前回答过类似的问题,在擂台上***,如果是正规的比赛,按照正常的比赛流程,且没有违反规则的话,不慎打死对手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如果是因为选手犯规,例如当裁判已经终止比赛,还在继续击打对手而造成的伤亡,这是要负责人的。如果是因为裁判的疏忽,例如当其中一方完全丧失了抵抗能力,而裁判却没有及时终止比赛,因为疏忽造成选手的伤亡,裁判是要负一定的责的。所以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选手只要有武德,有硬实力,走到哪里都不会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