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小秘书的邀请。体育赛事我只看足球,足球我只看三种比赛。
第一个就是河南建业的比赛,只要有时间必看;第二是国足比赛,男足女足都看,不分年龄段的国字号比赛;第三是有中超球队的亚冠比赛;所以我并不是专业的球迷,算是伪球迷。
在这里重点说一下河南建业,我关注河南建业是在2016年,在2017年的时候基本没场都看,本赛季更不用说,场场不落。
2017赛季末河南建业老板胡葆森提到了俱乐部的五年发展规划,其中最主要的一条是要逐步改变俱乐部的主体构成,让一部分球迷入股到俱乐部。
在欧洲各大联赛都有成功的例子,球迷入股俱乐部不仅能够直接参与到俱乐部的运营,也可以体验一下自己就是俱乐部老板的瘾。
球迷入股俱乐部能拉近球迷和球队的距离,可以更好的互动交流,提出自己的意见,最主要的是可以分红,不过中超的足球俱乐部几乎没有盈利的,所以球迷入股俱乐部短时间可能性不大,中国足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并不能简单的和欧洲俱乐部比较。
以上是我的回答,欢迎点赞评论,谢谢!
谢谢邀请回答!2016赛季结束的时候,河南建业的老板胡葆森在航海体育场通过视频,向球迷传达了球队未来五年的规划,其中一条就是将球队实行球迷股份制!说实话,球迷股份制对于中国球迷来说还是一个新鲜事物,然而在欧洲已经有很多豪门球队在使用这样的经营策略!
球迷股份制,对球迷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球迷真正的成为球队的主人。为球队的经营提供策略,为球队的发展出谋划策。并且在俱乐部盈利的情况下可以参与分红。
而对于建业的老板胡葆森来说,这样不仅能加深球队与球迷之间的距离,更能让自己的部分资金得到解放!毕竟对于河南建业这样的本土私营企业来说,在中超金元足球日益严重的大环境下,资金的压力一定是巨大的!所以这样的经营策略也是一种应时而生的经营策略!
希望河南足球早日实现球迷股份制,也希望越来越多的中国俱乐部实行球迷股份制!
1:能分担俱乐部的资金压力,有更多的钱买更多的实力球员!2:能整合更多的松散的球迷,让那些边缘球迷加入这个组织,热爱这个组织,与球队生死与共,3希望俱乐部抓紧实施,让我们这些忠实球迷能找到归宿感!
“球迷股份制”确实是河南建业的一个设想,并在去年赛季结束后的总结会上,由球队老板胡葆森先生提出,并写进了俱乐部发展规划。球迷入股有什么好处呢?
体验一把当“老板”的感觉。对于普通球迷来说,也只能看看球,感受足球的快乐,一旦入股球队,那就不一样了,就成了球队的“小老板”,这样的感觉不是一般球迷所能够感受到的。
球队盈利了可以分红。一旦建业球迷可以持股,那俱乐部赚钱,所谓一个个小股东的球迷,就有从中分红的权利,因平时很少参与球队具体运营管理,可以有“不劳而获”的感觉。
体验一把决策者的感觉。球迷股份制实施后,俱乐部的决策大权,球迷们是有权利的,对于球员购买、俱乐部发展规划等有行使表决的权利,真正感受“决策者”的快乐。
当然了,球迷股份制也有是风险的,一旦俱乐部不能盈利,就没有分红的权利了。好在,球迷入股不会多么大的额度,少额入股,权当是体验一把了。
河南建业之所以义愤是因为上到整个球队下到粉丝球迷都已经完全投入到了客场比赛的状态当中。没能进行比赛,建业处处占理,在整个事件中建业甚至可以说自己是完全没毛病的一方。不过话又说回来,建业如果没能直接享受0-3的“待遇”,只能是因为整个联赛的基础环境如此,这并非中超联赛特色,但却又是中超联赛实际发生的特例。判负或者不判负,今天和明天的答案或许本就相左。曾几何时,建业主场也是令中超球队“谈之色变”的一景,如今这样的情况反而被施加在自己身上,更有了几分揶揄的滋味在其中。
不过理性地讲,站在河南建业俱乐部的角度,有必要依据联赛规程请求中国足协将此事追查到底,让该为此事负责的人负责任,至少要还远赴武汉客场的建业球迷一个公道!我们看到武汉卓尔队主教练李铁就在社交媒体上发声,炮轰武汉五环体育场的场地运营商,在向球迷致歉的同时也把武汉卓尔俱乐部和与球场相关的武汉市各级政府择了出去。李铁的表态当然可以被理解为这是面对这样一个事件一名足球从业者的 表达出的不满,当然李铁想要表达的无奈也同样从文字中流露出来。尽管卓尔给出了自己的表态,河南建业俱乐部还是正式就比赛因草皮质量问题被推迟一事向中国足协提出***,并依联赛规程提出了 “判罚武汉卓尔队 0:3 负” 的要求!
依据 《2019 赛季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 相关规程,河南建业俱乐部提出“判罚武汉卓尔队 0:3 负” 的要求其实是合理的,因为武汉卓尔方面既没有按照第十二条拿出备用场地,也没有按照第十三条要求在比赛开始前让场地达到整改要求。
比赛临时延期,劳师远征的建业无功而返,球队在经济和精力方面,都承受了一定的损失。而且比赛断档,也不利于全队的状态保持。正值小长假,有超过1000名河南球迷来到了武汉客场进行远征,有人乘坐火车也有人是自驾前往,球迷再得知比赛延期后非常郁闷,此次武汉之行将是白跑一趟,要自己承担食宿、路费。
而事实上,根据《2019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规程》,武汉卓尔应当直接判负,这让人很难理解足协的处理尺度。根据《2019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规程》第十三条“比赛场地”之规定,比赛场地如果未能达标,“则视为主场俱乐部违反规定,主场俱乐部将失去比赛资格,并判罚主场俱乐部0:3负,后续处罚由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做出。”
近日,武汉卓尔因主场的草皮不合格,被中国足协通知更改了联赛第四轮的比赛时间。随即河南建业一纸诉状,要求中国足协以违规为由判罚卓尔0:3告负。此事目前虽尚无定论,但网上舆论却是一边倒的站在了河南建业一边。
小编以为,姑且勿论谁对谁错,将此事细入观察分析,还是存在疑点的。一者联赛才到第四轮,武汉卓尔主场就出现了草皮质量问题,请问当时是如何通过准入检验的?二者据说武汉卓尔的主场举办了军运会,才造成了草皮的严重损坏,那么这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行为?三者因草皮不合格而改期,中国足协的依据何在?
从表象判断,在五环体育场举办军运会并导致草皮受损,这并非武汉卓尔可以控制的。中国足协通知两队改期重赛,或许也是基于此因。现在河南建业要求中国足协改判武汉卓尔0:3告负,这倒是让中国足协有点犯难了。毕竟同意改期,就是接受了草皮损坏的理由,再去判罚,岂不朝令夕改出师无名?这让武汉卓尔情何以堪。
小编以为,此事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就此打住。但中国足协有必要向公众解释此事的来龙去脉,以求得真相。话此,令人想起一些往事。本赛季前,河南建业的主场是中超闻名的菜地,多少球队望而怯步心有余悸?现以同样原因状告对手,着实令人稀嘘。上赛季广州恒大远征上海,一个台风让全体将士和一众球迷打道回府,结果,台风没打起来……。
有球迷说,当占便宜成为习惯,公平就成了迫害。
李铁最近有些烦
这几天,武汉卓尔由于场地问题而被迫取消与河南建业比赛的事情突然火了起来,而随后无论是武汉卓尔与场地方的“嘴炮”还是河南建业义正言辞的***函,都成了球迷议论的焦点。所谓“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很多人都认为,自己可以争取利益,但不要动了别人的奶酪。
河南建业连续的上诉,第一次让国际级主裁判、足协重点培养的人才傅明禁赛,甚至家人都遭受谩骂;而这一次的***若是获准,那武汉卓尔的利益将大受损失。足协掌门杜兆才刚刚喜提国际足联理事职位,还没来得及接受庆祝家里就出了这种恶心的事儿,足协会如何处理?很多球迷表示,如果河南建业再次获利,那其他球队是否也会有样学样,而河南建业会不会因此成为中超球队的公敌呢?
草地检测
中超联赛第一轮,河南建业主场与大连一方比赛中,建业重金招募的巴甲MVP卡兰加受重伤下场。这次犯规,无论是国内裁判界还是国际足联裁判讲师都一致认为属于普通犯规,但河南建业不依不饶上诉中国足协,竟然要求足协破例让他们再招募一名外援,并且有人竟然要求大连一方为其承担经济损失?
姑且不论这种要求是否合乎常情,只说河南建业若是真的注意球员身体健康,为何会让卡兰加在长途跋涉来到球队,在身体还没有休息恢复的情况下就派他上场比赛,这种做法本身就是损害了球员的健康。
或者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足协采用了和稀泥的策略,而受到损失的不仅是山东鲁能到手的3分,还有傅明这位刚刚在亚洲杯上崭露头角的中国足协激励培养的主裁判。
在这场比赛延期的消息发布以后,就有媒体提到了这个问题,中超联赛规程里的确有直接判负的条款。就武汉卓尔主场草皮不达标这事,是不是适合直接判负这一条款,现在还说不好。确定场地不达标这件事,是怎么确定的,具体细节外界并不知晓。也许是比赛监督认定不达标,也许裁判组认为不达标,这些不同的细节牵扯到不同的整改时间,也就会适用不同的条款。
按照河南建业俱乐部的这份公告里的说法,有关比赛延期的情况,足协之前并未征求建业俱乐部的意见,而是通过联赛部直接向两家俱乐部发出了延期通知。从河南建业俱乐部向足协提交***涵就可以看出,比赛延期这个情况并未征得建业俱乐部的同意。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建业俱乐部并未同意延期,足协是根据什么发的延期通知?根据流程,一场比赛要更改开球时间或者场地,是需要比赛双方俱乐部同意并报足协批准才可以的。如果建业的说法属实,那足协绕开建业俱乐部而单方面做出比赛延期的决定是不符合规定的。
足协联赛部的通知中,将这场比赛的时间定在了5月8日,比赛场地不变。这就出现了外界热议的建业6天踢三个客场的情况。从这个赛程安排上看,河南建业俱乐部不可能轻易同意这样的赛程安排。场地不达标这个情况的发生,河南建业俱乐部是没有任何责任的,最后结果确实给建业安排了这么一个不着调的赛程,换做任何一家俱乐部都不可能会同意这样的延期的。
现在河南建业俱乐部拿出足协制定的联赛规程里的条款,要求判武汉卓尔0-3负。如果这个事真的适用这个条款,那足协就得按制度办事。当然,适不适用这个条款,足协肯定有自己的一套说辞,按照以往足协的行事风格,恐怕又是和稀泥了事。发生这样的事,武汉卓尔俱乐部难言没有责任,足协最起码得拿出态度,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